北京市启动地下空间专项整治 杜绝任何形式的地下空间住人新增和反弹
目录:行业预警点击率:发布时间:2018-07-09 11:12:27
将地下办公室改成员工宿舍,在物业自用性宿舍里私拉电线……市民防局和市住建委近日在多个区域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部分地下空间仍存在着违规使用问题,目前已进行整改。从今年起,本市将开展为期3年的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杜绝任何形式的地下空间住人新增和反弹。
非居住用途地下室禁止居住
昨天下午,记者跟随市民防局和市住建委联合检查人员来到方庄,位于芳城园三区15号楼地下一层的3个房间已经完成居住人员的腾退,房间里的隔断也已经被清理。
市民防局和市住建委联合检查人员近日还对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的部分地下空间进行了检查。在东城区东羊管胡同5号楼,地下空间为自行车存车处,燕厦物业聘请的两名管理人员在此居住看护,检查人员介绍,居住人员为物业公司的员工,不是对外散租,符合相关规定,但居住人员使用电磁炉做饭,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对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进行了收缴。
在东扬威街9号楼,两层地下空间都居住着燕厦物业的保洁和安保人员,属于物业公司自用性宿舍,但地下二层存在私拉电线、应急照明设施数量不足等问题,检查人员要求燕厦物业限期对地下二层的居住问题进行整改。
自用性宿舍须达到使用标准
市住建委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本市完成了对地下空间散租住人的整治工作,今年将重点整治地下旅馆、经营性宿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地下空间。同时,对已清退的地下室开展拉网式排查,杜绝违规使用现象反弹。
根据2018年至2020年本市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杜绝任何形式的住人新增和反弹。
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地下空间整治期间,并非所有地下室都不能住人,本市民用建筑地下空间内已存在的暂时无法清理的,且在整治期间确需设置的自用性场所,可继续作为小区服务保障人员的值班室或休息室。
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地下空间整治期间自用性宿舍消防技术措施》,自用性宿舍也需要满足消防安全标准,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自用性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等。
地下空间可变更规划用途
在整治群租房后,大量地下室也面临空间再利用的新难题。以方庄地区为例,这里共有360多处地下空间,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是巨大的空间资源。此前,大部分普通地下室的规划用途为设备间和自行车库,但随着居民自行车使用量减少,许多地下空间急需转换规划用途,提供居民更需要的便民服务。
为引导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市民防局、市规划委和市住建委正在研究制定《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办法》,未来地下室可按照管理办法变更规划用途,鼓励利用地下空间从事公益便民、自我保障性用途,发展相应用途时,还须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属地政府同意,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标准。
方庄地区办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方庄地区的地下空间将着重引入便民服务设施,将一些方便老百姓出入的地下室变成便民网点。目前,芳城园二区一处1000平方米的地下室正在建设公共活动室,居民未来可在此打乒乓球。紫芳园社区将在地下室设立科普体验馆,为孩子们提供活动场所。
市住建委要求区相关部门对芳城园三区15号楼地下空间住人反弹问题进行了处罚。下一步,本市针对违规使用地下空间的情况,将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对相关涉事物业企业进行扣分处理,对多次发生违规使用地下空间的物业企业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责成所在区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小区地下空间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顶格处罚。
据市住建委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去年已经完成了针对地下空间散租住人的整治,今年的重点是整治地下旅馆、经营性宿舍和安全隐患突出的地下空间,同时对已经清退的地下室进行拉网式排查,按照2018年至2020年本市地下空间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杜绝任何形式的住人新增和反弹。不过这位负责人也表示,不是所有的地下室都不能住人,民用建筑地下空间已存在的、暂时无法清理的,而且在整治期间确需设置的自用性场所,可以继续作为小区服务保障人员的值班室或休息室,但是自用性宿舍也要达到消防安全标准,包括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等。
此外,针对地下群租房整治后的大量地下空间资源,市民防局、市规划委和市住建委正在研究制定《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规划用途变更管理办法》,为地下室变更用途提供规则。《办法》将鼓励利用地下空间发挥公益便民、自我保障性用途,但须经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属地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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