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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兴安:全国碳市场释放积极价格信号 应尽快发挥引导跨期投资功能

目录:行业动态点击率:发布时间:2021-09-24 1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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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22日,中国首次向全世界郑重宣布了“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过去的一年里,“十四五”规划纲要指明我国能源发展重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多项关键政策落地……,中国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有“时间表”,更有落地举措。
时值一周年之际,围绕如何看待当前全国碳市场运行现状,更好发挥金融功能服务“双碳目标”,个人投资者参与碳市场还需要哪些条件等,记者专访了国内绿色低碳领域的资深从业者——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首席咨询官葛兴安。
葛兴安认为,双碳目标确立之后,中国全社会碳减排行动力显著增强。当前全国碳市场碳配额40-60元/吨单价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等多因素相适应,能够起到鼓励企业减排的积极作用。而从长期来看,他认为还需要尽快发挥碳市场设计的投资引导功能,发挥其引导跨期投资的金融属性。
全社会碳减排行动力显著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色低碳理念得到迅速推广,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全社会对绿色低碳的理念认知。”葛兴安对记者表示,特别是去年9月,中国向全球宣布了“30?60”双碳目标后,整个社会的行动力都更强了。
葛兴安是国内绿色低碳领域的资深从业者。从2007年回国以来的近15年时间里,他主要进行绿色低碳、碳市场、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建议工作,参与了多项该领域的领先法律文件的起草撰写,并积极开展理念宣导。
在葛兴安看来,随着国内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工作不断深入,从行动角度,现阶段能够帮助企业切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的数据、工具以及系统解决方案对于企业来说更加重要。这也是其职业转型的初衷。他目前担任盟浪的首席咨询官,负责盟浪服务企业碳板块的业务。
目前推动企业减排的动力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大型企业会主动采取减少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的措施。二是出口型企业为了满足销售所在地的碳足迹要求。三是核心企业供应链上的供应商,典型案例就是苹果供应链上的企业。
“国内的高碳排放企业,如煤电、钢铁、水泥行业企业是对减排反应最快,需求最迫切的一个群体。同时我们也看到,可再生能源生产商的发展步伐也非常快。”葛兴安说。据媒体报道,钢铁行业已完成《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初稿,基本明确了行业达峰路径、重点任务及降碳潜力,正在征求各方意见,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正式发布。
当前全国碳市场释放积极价格信号
今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是中国推动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截至9月17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847.94万吨,累计成交额4.178亿元。两个月以来,成交价格主要落在40-60元/吨的范围内。不过,从价格走势和成交量来看,近期呈现出价格逐渐走低,市场活跃度较低的情况,特别是八月底以来,全国碳价跌破首发价被广泛关注。
对此,葛兴安表示,当前全国碳价高于此前地方试点碳市场的价格。对我国现阶段来说,45-60之间的主流价格相对合理,能够起到引导企业减碳的信号作用。
葛兴安进一步指出,2013年全国开展碳交易试点以来,试点碳市场价格水平多在三十元左右每吨。40-60元/吨的价格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工业化所处阶段、能源类商品价格水平、减排边际成本、人均GDP水平等多因素相适应。回顾欧盟碳市场发展过程,也经历了碳价为个位数的阶段。考虑到中国全国性的碳市场刚刚起步,未来价格的上升趋势也会比较明显。
今年7月,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2225家发电企业,涉及碳排放量超40亿吨,占我国全年碳排放量的比重超40%。根据规划,除电力已纳入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航空剩余七大行业,也将逐步纳入全国碳市场。
个人投资者参与碳市场尚待时机
生态环境部组织起草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提到,个人作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之一,可以参与碳排放配额交易。但是目前仅发布了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市场的办法,个人投资者还无法直接参与。
对此,葛兴安认为,碳市场建设是一个政策阶段性落地并逐步完备的过程,全国碳市场引入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首先需要市场基础设施稳定运行一段时间。其次,制度基础也需要更加完善。对于碳交易而言,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仍在立法过程中。此外登记结算交易的细则也有待明确。再者,纳入全国碳市场的行业也需要扩围。目前只覆盖了化石能源发电行业,行业范围相对单一,同质化、同向化的交易特征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有效性。
相关主管部门曾多次公开表示,将按照“成熟一个,批准发布一个”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碳市场覆盖行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引导气候投融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据了解,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委托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有色协会和中钢协分别开展建材行业、有色行业和钢铁行业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未来在十四五期间,其他行业也会尽快纳入到全国碳市场。
应尽快发挥碳市场引导项目投资功能
目前全国碳市场,交易主体以重点排放单位为主,是碳现货交易市场。“相对其他商品不同,碳减排项目实施周期更长,通常跨越多个年度。因此需要有明确的、有效的远期价格信号引导当期投资决策,推动资金流向低碳的项目。”葛兴安表示,纵观所有的价格信号产生机制,只有金融市场能够具有长周期价格信号的产生机制。因此,建设碳市场一定要尽快发挥其金融属性。
葛兴安建议,在国内推进碳市场建设过程中,需要有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参与,对全国碳市场的机制设计,特别是市场交易相关机制的设计。
事实上,围绕碳排放权质押融资,到各种衍生品创新,一些地方的金融机构开展了诸多有益尝试。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今年9月份,北京、天津、深圳、青岛、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山西等多地落地了碳排放权/碳配额的首笔质押贷款,提速明显。不过,葛兴安也指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授信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对于企业来说,目前这项业务对于企业融资有锦上添花的作用,但要具备大规模复制推广条件还需要碳市场进一步完善发展。
“当碳排放量价值足够匹配企业的融资需求,这项业务才会真正迎来春天。”葛兴安表示,长期来看,要实现双碳目标最重要的是把其看作是引导跨期投资的金融市场,引导中长期投资的市场。从全球实践看,欧美国家碳市场在启动之初就纳入金融监管体系,设立了碳期货、期权、掉期衍生品等。
绿色低碳发展先立后破应“三步走”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尽快出台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坚持全国一盘棋,纠正运动式“减碳”,先立后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葛兴安认为,绿色低碳发展的“立”,首先要把国家绿色低碳转型所需要体制机制基础打牢,比如国家碳排放数据的统计核算基础,其次要统一社会理念,再者是做好能源转型技术准备。
“8月底成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对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葛兴安说,而在技术储备方面,目前只是开始,往后需要大力推动碳中和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发展。
葛兴安表示,从国外经验来看,有效的碳市场对于推进减排的贡献是明显的。2008年欧盟碳市场的配额规模是20亿吨/年。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减少了约4亿吨左右,效果非常显著。他强调,国内推动绿色低碳的工具箱十分丰富,包括“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规划引领,可再生能源电力方面的多项关键政策落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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