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拟将跨市场操纵行为纳入操纵市场范畴
目录:行业数据点击率:发布时间:2023-01-01 20:17:28
证监会网站12月30日的消息显示,证监会对《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下称《期权办法》)作了配套修订,形成《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把跨市场操纵行为纳入操纵市场范畴,并明确禁止编造、传播有关股票期权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同时,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股票期权交易实行交易者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管理制度。
据证监会介绍,今年8月,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自2015年证监会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试点以来,股票期权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总体运行平稳有序,规则体系不断完善,监管经验逐步丰富。本次修订主要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在总结前期股票期权试点运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开展适应性修订。
《管理办法》修订了股票期权业务的一般性规定,增加了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为法律依据,修改了股票期权合约品种上市相关规定,并明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中央对手方地位,新增“为股票期权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的要求。同时,《期权办法》名称修改为《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调整了条文中的“试点”表述。
同时,《管理办法》还完善了经营机构业务范围和交易者分类的规定,新增“做市业务”及“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并明确交易者可以分为普通交易者和专业交易者,专业交易者的标准由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股票期权交易者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
《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并把跨市场操纵行为纳入操纵市场范畴,不再单独列举,明确禁止编造、传播有关股票期权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一是补充完善证券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办法》新增证券交易所建立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要求,及经营机构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持仓、保证金等情况的要求。
二是新增程序化交易管理要求。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等,并根据程序化交易发展情况及时予以完善。
三是新增交易者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业务规则中明确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具体认定情形、认定程序和报备要求等内容。
四是补充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在异常情况下可单独或者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紧急措施。《管理办法》新增调整交易限额标准、强行平仓两项紧急措施,并明确异常情况消失后证券交易所应当及时取消紧急措施。
此外,《管理办法》还进行了其他修改,包括:将“基金”修改为“基金份额”,将“交纳保证金”的表述修改为“缴纳保证金”,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为“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2015 年1月9日发布的《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等。
《管理办法》把跨市场操纵行为纳入操纵市场范畴,并明确禁止编造、传播有关股票期权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同时,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股票期权交易实行交易者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管理制度。
据证监会介绍,今年8月,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施行,全面系统规定了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各项基础制度。自2015年证监会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试点以来,股票期权市场规模稳步扩大,总体运行平稳有序,规则体系不断完善,监管经验逐步丰富。本次修订主要是落实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在总结前期股票期权试点运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开展适应性修订。
《管理办法》修订了股票期权业务的一般性规定,增加了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为法律依据,修改了股票期权合约品种上市相关规定,并明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中央对手方地位,新增“为股票期权交易提供集中履约保障”的要求。同时,《期权办法》名称修改为《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调整了条文中的“试点”表述。
同时,《管理办法》还完善了经营机构业务范围和交易者分类的规定,新增“做市业务”及“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并明确交易者可以分为普通交易者和专业交易者,专业交易者的标准由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股票期权交易者的具体标准和实施指引。
《管理办法》从四个方面完善了风险管理制度,并把跨市场操纵行为纳入操纵市场范畴,不再单独列举,明确禁止编造、传播有关股票期权交易的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一是补充完善证券交易所风险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办法》新增证券交易所建立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要求,及经营机构向证券交易所报告持仓、保证金等情况的要求。
二是新增程序化交易管理要求。根据《管理办法》,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内容、方式、时限等,并根据程序化交易发展情况及时予以完善。
三是新增交易者实际控制关系报备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要求,证券交易所应当在业务规则中明确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具体认定情形、认定程序和报备要求等内容。
四是补充规定了证券交易所在异常情况下可单独或者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取紧急措施。《管理办法》新增调整交易限额标准、强行平仓两项紧急措施,并明确异常情况消失后证券交易所应当及时取消紧急措施。
此外,《管理办法》还进行了其他修改,包括:将“基金”修改为“基金份额”,将“交纳保证金”的表述修改为“缴纳保证金”,将“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为“本办法自X年X月X日起施行。2015 年1月9日发布的《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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