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咨领航官网!

中国产业领航网

深圳市中咨领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研究 > 政策法规 > 最高法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

最高法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

目录:政策法规点击率:发布时间:2020-11-16 10:04:35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

RSS订阅

  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司法保障再“出手”。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到,依法审理与创业板改革有关的各类案件,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
 
  “这一意见是实现创业板市场风清气正的重要基石。”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同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东法院加大专业化金融司法保护力度。全面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和试点注册制。
 
  事实上,我国司法体系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已连续“出招”。
 
  今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创业板司法保障意见》),从增强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依法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依法提高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成本、依法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条举措。
 
  《创业板司法保障意见》的发布实施,将有效保障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推进,促进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措施行稳致远,有助于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
 
  8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紧接着发布了《关于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实施意见》,从依法保障创业板证券发行制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纠纷多元化解等方面做了明确要求。据悉,这是就深交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制定的专门性司法保障文件,为深交所依法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和自律监管夯实了法治基础。
 
  “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对于创业板乃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董忠云表示,第一,彰显了我国推进创业板注册制等各项资本市场改革的坚定决心,有助于提升市场对于未来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化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优质企业上市,推动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第二,司法保障作用的充分发挥能够促使市场参与主体各尽其责,有助于妥善应对后续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有序实施。第三,最高人民法院从刑法、行政法、民法与商法等多个方面,对创业板改革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有利于遏制相关违法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平公正公开的资本市场环境。
 
  事实上,在《创业板司法保障意见》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是2019年6月21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
 
  《科创板司法保障意见》从增强为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谈及两份司法保障意见的不同之处,田利辉表示,与科创板不同,法院需要准确把握创业板改革中存量与增量的关系,尊重创业板新旧制度衔接的制度规则,审慎评估、依法处理新旧制度衔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纠纷。但可与科创板在程序和实体两大方面“互相适用”。

上一篇:财政部印发意见 加强地方债发行项目评估严防偿付风险

下一篇:财政部部长详解财税十四五改革 个税、房地产税都有重要说法

本文Tags标签:
            【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    价: 好评 好评 中立 中立 差评 差评
表    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图片刷新验证码  
最新评论
最新报告
热门报告
联系我们

全国服务热线400-688-6832

客户服务专线:
0755-23073226  0755-23087035
0755-23086716  0755-27213335
IPO咨询专线:0755-27212901
商业计划书咨询:0755-82591452
产业园区规划咨询:0755-85295683
24小时传真:0755-23084591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999号大新商业广场A座15楼
购买流程

购买报告仅需3步

1. 来电或者在线洽谈购买细节

2. 详细填写订购表并发送给我们

3. 通过银行汇款支付购买报告款项

支付账号

国内汇款(人民币)

帐户名:深圳市中咨领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民治支行

帐 号:44201627100052517265

帐户名:深圳市中咨领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福强支行

帐 号:4000029609200198810

温馨提示:

1.购买报告时请认准商标,公司从未通过第三方代理,请与本站联系购买。

2.中咨领航欢迎广大客户上门洽谈与合作。大批量采购报告可享受会员优惠,详情来电咨询。
常见问题
我们的客户
  • 北新建材
  •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天晴数码娱乐
  • 神州数码
  •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电信
  • 中国移动
  • 浙江正泰
  • 上海医药
  • 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公司
  • 劲拓股份
  • 顺风物流
  • 携程旅行网
  • 中信地产
  •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 新诤信
  • 牡丹电子集团
  • 宁夏东方
  • 新余钢铁
  • 唐钢集团
  • 中钢集团
  • 莱钢股份
  • 河北钢铁集团
  • 中国科学院
  • 成都投资促进委员会
  • 中国中铁
  • 中国烟草
  • 中国邮政
  • 海尔集团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华能集团
  • 中核集团核电泰山联营有限公司
  • 中国移动通信
  •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典型客户
  • 典型客户
  • 典型客户
  • 典型客户
深圳市中咨领航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运营中心: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大道1083号展滔科技大厦B座6楼
深圳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999号大新商业广场A座15楼 邮编:518000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88-6832(7*24小时) 客户服务专线:0755-23073226 23087035 23086716 27213335 传真:0755-23084591
商业计划书咨询专线:400-688-6832 0755-82591452 产业园咨询专线:0755-85295683 IPO咨询专线:0755-27212901
媒体合作:0755-85292562 展会合作专线:0755-23092913 公司邮箱:service@chinazzlh.com
COPYRIGHT © 2020 WWW.CHINAZZL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中咨产业领航网 中咨领航旗下网站
粤ICP备14049964号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