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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注册制推动新型监管体系加速构建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走向“深耕细作”

目录:宏观经济点击率:发布时间:2023-03-07 20: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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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伟 制图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已于2月中旬正式落地实施。按照过渡期安排,沪深主板存量项目平移于近日正式结束。截至3月4日,已有合计431单主板项目完成平移,包括261单IPO项目、166单再融资项目和5单并购重组项目。 全面注册制改革是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标志性工程。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证监会系统的代表委员也对全面注册制相关问题给予了密切关注。多位代表委员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改革是一场涉及监管理念、监管体制、监管方式的深刻变革,全面注册制下监管重心后移,把选择权更好交给市场,这将显著提升资本市场规范化、法治化的运作水平,推动新型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和完善。 代表委员还认为,全面注册制下,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走向“深耕细作”,相关配套规则将持续完善,他们就完善全面注册制下的法治体系提出建议,内容涉及欺诈发行、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背信类犯罪等。 证监会与交易所职责分工更加明晰 沪深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3月4日,沪深交易所受理了432家主板在审企业项目的申请,共有261家主板IPO企业完成平移,其中深交所105家、上交所156家。目前,主板存量项目平移至交易所的工作已经结束,全面注册制进入“纳新”阶段。 注册制改革的本质是把选择权交给市场,强化市场约束和法治约束,注册制下,发行上市全过程更加规范、透明、可预期。“试点注册制期间,各项制度安排都经受住了市场的检验。”全国人大代表、北京证监局局长贾文勤表示,注册制改革实施以来,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结构、投资者结构、估值体系都发生了积极变化,科技类公司占比、专业机构交易占比明显上升,新股发行定价以及二级市场的估值均出现了明确的优质优价趋势,资本市场秩序也更加规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市场的敬畏之心显著增强。 业内人士认为,全面注册制下,证监会与交易所的职责分工更加明晰,审核注册效率和可预期性有望进一步提高。 全面注册制将推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全面注册制下,资本市场监管将进一步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理念,这也对监管能力提出了更多、更新、更高的要求。 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行政处罚委一级巡视员罗卫认为,注册制改革突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紧密围绕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发行人“讲清楚”、中介机构“核清楚”,这对证监会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新要求。 贾文勤也表示,伴随全面注册制落地,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及其行为将更加复杂多元,资本市场受到的内外部影响因素也将随之增多。她说,注册制重塑了适应改革需求的上市监管理念,这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打破惯性思维,调整监管理念,完善工作方法,优化队伍建设,落实全面注册制下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适应改革需要。 她介绍,北京证监局将坚持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夯实监管主责主业维护市场秩序,持续优化“大投保”工作格局,并担当作为优化资本市场生态。具体包括:持续深化监管转型,不断强化科技监管建设,进一步健全注册制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证券公司提升专业能力,强化证券服务机构执业质量监管,丰富监管“工具箱”提高监管质效;妥善回应投资者诉求,开展形式丰富的投资者教育;主动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并推动投融资两端良性互动等。 罗卫表示,从行政处罚工作角度看,应当重点做好持续强化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完善立体追责体系、推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制度供给、完善相关领域规则等三方面工作,更好保障注册制改革平稳推进。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走向“深耕细作” 全面注册制顺利推进,需要继续完善配套机制,“深耕细作”增强法治保障。 罗卫认为,提高违法成本,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是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发行市场的重要前提。她透露,证监会将通过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刑事追责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行政处罚、民事索赔和刑事责任的立体追责合力。 针对第三方配合财务造假行为,贾文勤建议:完善证券领域法律法规及配套规则,加大其他部门法与证券法律的立法联动;加强行业监管、政务党纪类协作联动,以及信用联合惩戒;完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和行刑衔接机制;加强普法宣传,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对第三方进行追偿。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认为,应当研究完善资本市场背信类法规制度,“零容忍”打击背信类犯罪,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资本市场秩序。具体措施包括: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犯罪刑事司法解释;出台刑法修正案或法律解释,将私募机构纳入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适用主体范围;编发具有指导意义的背信类犯罪典型案例,加大对背信违法行为的立体追责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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