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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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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并购的一个特点是:一旦目标公司的股东收到其所拥有股份的现金支付,就失去了对原公司的任何权益。对于并购公司来说,以现金进行支付,对原有股东的权益不会有任何稀释,但却有一项沉重的即时现金负担。并购公司在决定是否采用现金支付时,应围绕并购公司的资产流动性、资本结构、货币问题和融资能力等方面考虑。

现金并购的特点

(一)现金并购使得收购不受并购规模的限制

 

现金收购通常有“以大吃小”的特征,而现金并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并购中资金规模的限制,因此它可以适用于任何规模的并购。但由于股价的波动使收购成本难以确定,换股方案不得不经常调整,因此,这种方式常用于善意收购。

 

(二)现金并购通常会改变并购双方的股权结构

 

现金支付方式不会改变并购方原有股东在新合并公司的股权结构;而现金并购由于并购时增发了新股,所以并购双方股东在新合并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一些大股东的地位可能会削弱,甚至会由于合并失去原有的控制权。同时,并购通过影响每股收益的高低而对公司股权价值产生影响。

 

(三)现金并购避免了短期大量现金流出的压力,降低了收购风险

这种并购融资方式为日后的经营创造了宽松的环境,而被购并方则也得到了具有长期增值潜力的并购方的优质股票。另外,在跨国并购中采用换股方式,在两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可以相互冲销,不涉及巨额现金的国际流动。

 

(四)现金并购可以取得税收方面的好处

 

现金并购即是收购者将本身股票当作价金付给目标公司股东。从税收角度看,收购方支付股票应该比现金更受卖方欢迎。一般若是现金,则必须在当年度就申报所得进行纳税;而若以股票支付,卖方唯有在出售时,方需对利得加以课税,因而在税收上对卖方较有利。

 

(五)现金并购会受到各国证券法规的限制

 

由于采用现金并购,涉及发行新股、库藏股等问题,因此审批手续比较繁琐,耗费时间比较长,从而会给竞争对手提供机会,目标企业也会有时间布置反收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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